中咨视界

时倩 彭翔 徐毅敏 | 我国农业微生物产业现状分析及新型研发平台管理模式探索
发布日期:2024-04-08 信息来源:英亚英亚体育平台(中国)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字号:[ ]

我国农业微生物产业现状分析及

新型研发平台管理模式探索

时倩 彭翔 徐毅敏

摘 要:微生物资源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能够缓解我国农业领域面临的粮食资源短缺、农产品竞争力不足、生态不平衡的现状压力。本文通过分析研究农业微生物领域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的现状优势和产业化发展面临的挑战,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产业化发展的策略,即加大微生物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基础科技创新、加强平台设施建设、加强管理体系建设、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加强人才保障支持。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了建立示范区新型研发平台以解决我国资源分配不均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产业化发展推动力度不足的新路径,并对平台管理模式进行分析探索。

关键词:农业微生物、产业发展、发展策略、新型研发平台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了现代农业快速建设与发展时期。伴随着农业机械、农用化学投入品的广泛应用,农业生产得到空前发展,农作物产量大幅度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粮食需求的问题,但一些生态问题也随之而来。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使得土壤营养元素流失、土壤板结;水资源污染;害虫抗药性增强、生物多样性减少等[1,2]。解决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成为农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农业微生物是与种植业、养殖业、农业生态环境等相关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生物技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应用微生物的总称,涉及农业相关微生物的特性研究,也是促进现代生态农业生产发展的新方向[3,4],是世界各国科技竞争的重点领域。我国高度重视微生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首次将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提升为国家战略;2023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利用微生物强大的细胞生化转化及快速的自我复制能力,在解决农业问题上能够发挥巨大作用。

(二)研究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生态农业已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重要模式和方向。因此,提升核心微生物技术,开发农业微生物产品,成为带动产业升级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微生物新技术的应用成为现代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的新途径、新思路。

1.提高农产品产量,解决我国粮食短缺问题

微生物产品的应用可以改善植物的生长环境,加快植物的生长速度,有效提高农作物产品的产量和品质[5]。例如,有益菌可以帮助作物吸收更多的养分并减少病害的发生频率;而有害细菌则会导致作物减产甚至死亡。此外,一些益生菌还可以改善土壤结构,增强土壤肥力,从而有效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营养价值。另外,随着畜牧养殖业的日益发展,畜牧行业对饲料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而我国的粮食产量年均增长只有1%,特别是蛋白质饲料严重短缺。产、需失衡必然会导致人畜争粮局面出现,而微生物发酵饲料的出现可以使秸秆、糟渣类等非常规饲料变废为宝,解决我国饲料资源紧缺问题[6]。此外,基于微生物蛋白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强化豆粕减量替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2.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用安全的关注也越来越高。微生物技术在植物、动物中的应用,是提高食品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微生物通过合成特定的酶能够分解有机物质,降低农药残留,减少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有益菌可以抑制有害菌的生长,减少农药对农作物的污染。同时,益生菌还能帮助分解农药残留物,使其更容易被生物降解,从而有助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7]。一些微生物能够合成有益酶,如淀粉酶、蛋白酶等,作用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例如,利用微生物的淀粉酶将淀粉转化为糖,提高食品的甜度。另外,微生物还可以产生抗菌物质,起到保鲜和杀菌的作用,嗜酸乳杆菌可以产生乳酸,调节食品的酸碱性,抑制有害菌的生长。

另外,在动物养殖领域,微生物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些微生物可以改善动物的消化吸收功能,如通过添加特定的益生菌和酶制剂,促进动物肠道内有益菌的生长,提高动物对饲料中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率。这不仅可以提高动物的生长速度和养殖效益,还可以减少饲料浪费和环境污染。另外,有益微生物还可以改善和提高动物的免疫力,通过添加特定的益生菌和免疫调节剂,增强动物的免疫功能,提高抗病能力,从而有助于减少动物的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降低兽药使用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增强养殖动物的健康状况,提高动物饲养效率。

3.促进生态平衡,实现“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目标

微生物自身活性强,在生态治理、环境修复方面,其效率远远优于传统技术,且成本相对更低。在农业废弃物治理领域,我国每年农业废弃物高达数十亿吨,采用传统焚烧、填埋等粗暴处理方式造成环境污染增加生态负担,而采用微生物技术,将废弃物沼气化、肥料化,实现“化废为宝”的绿色目标。在土壤改良方面,微生物能够有效降解土壤中的重金属,修复板结土壤[8,9],另外,还可以通过特定的微生物代谢进行精准化生长环境培育。在水资源改善方面,可以通过引入有益菌,如光合细菌、芽孢杆菌、硝化细菌等,对水资源进行去碳化、解磷化、去淤泥等,改善水资源环境,在水资源治理、水产养殖等领域起到重要作用[1,10]。微生物在环境保护、生态治理方面潜能巨大,是实现“低碳、绿色、循环”的重要途径,是点亮农业“绿色未来”的薪火。

农业微生物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其在各个领域都有着十分广阔的应用空间和前景,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农业微生物产业发展趋势

微生物及其相关产业所涉及的领域相当广阔,Grandview Research数据显示,在微生物当前市场应用度方面,医药领域占比32%,农业领域占比28%,食品和饮料领域中占比16%,化妆品和个人护理行业占比12%,环境保护方面占比10%,其他领域占比2%。

微生物在医学领域中应用最为广泛,并且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而在农业领域的研究与应用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农业微生物推动了以动物、植物资源为主的“二维产业”向动物、植物、微生物三重资源并重的“三维结构”的发展[2,3],对解决粮食供给、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国际、国内关注的战略热点

近年来,微生物产业是世界各国科技竞争的重点领域,各国争相进行战略布局,目前已经有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发布了国家级微生物发展战略[10]。2013年,我国发布《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将微生物肥料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2014年,欧盟发布“欧洲联合生物基产业发展规划”,其中微生物是重点发展方向;2022年,美国启动“国家微生物组计划”,总投资达5亿美元,其中农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1]。目前,国内多个省份正在抢抓机遇,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均将发展微生物产业作为地方培育新动能的核心支持方向,广东省已将“农业微生物产业”写入省级政府工作报告,陕西计划在杨凌建设国家级农业微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微生物农业试验示范基地。

(二)向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发展

微生物种质资源是农业微生物产业的“芯片”,是产业竞争的关键,而多学科技术交叉和融合推动了农业微生物智能制造和精准应用。利用既有成熟研究成果,为微生物研究提供技术支撑。例如,物理、计算机、材料等领域成熟的学科体系与研究成果,综合推动了基因编辑、合成微生物学;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了智能监测、温湿度控制等向精细化、智能化发展[11];数据科学、信息技术实现了农业微生物产品的精准应用,在动态变化条件下自动整合数据并进行实时建模。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的发展,促进了农业装备智能化、精细化、标准化,推动了微生物科学研究现代化进程。

(三)企业和社会资本的重点发展方向

根据Grandview Research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微生物学市场规模为111.2亿美元,预计2023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将达到6.9%。在微生物领域,人们看到了巨大的开发价值和市场潜力。例如,生物杀菌剂的代表哈茨木霉已有超过250款商业化产品,约占国际生物杀真菌剂市场的60%;我国微生物肥料年产量已达到3000万吨,年产值超400亿元,仍有较大供给缺口;仅生防木霉一项生物农药产品年销售已超20亿元。

德国拜耳公司通过收购以开发细菌类微生物农药产品为主的Agra Quest公司和以研发真菌类微生物农药产品为主的Prophyta公司,率先建立了先进的生物产品技术研发平台,完善了公司产品结构;头部企业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合作,建立了微生物筛选的专用研发平台。

三、我国微生物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一)我国农业微生物发展现状

1.农业微生物发展纳入国家重大战略

农业微生物产业作为农业发展的重大突破方向,已经纳入国家级发展规划,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2019年12月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中首次将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提升为国家战略[13];2022年5月颁布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强调运用功能型微生物、酶制剂等技术,解决饲料安全、原材料缺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2023年2月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三维结构”的发展方向[14]。可见,我国高度重视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已经将微生物产业发展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我国农业微生物应用领域

目前,我国在微生物农药、微生物饲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食品、微生物能源、微生物环境保护制剂等领域发展应用较为成熟[15,16]。在微生物农药应用领域,北美是全球使用最多的地区,占比44%,其次是欧洲,占比20%,亚洲使用占比13%,大洋洲占比11%,拉丁美洲9%,非洲地区仅占3%。据统计,到2021年我国登记在册的微生物农药有效成分有47种,约占农药有效成分的比例为7%;微生物农药产品有542种,约占农药产品的比例为1.3%[1]。在微生物肥料应用领域,北美是全球微生物化肥使用最多的地区[11],占比达到28%,其次是欧洲地区,占比约23%,亚太地区占比约22%,非洲地区占比约16%。在微生物发酵饲料的应用方面,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微生物发酵饲料的使用比例已经高达50%;德国已有超过15%的猪场采用生物液体饲料;荷兰芬兰规模化猪场应用生物饲料饲喂达到60%;在丹麦生物饲料养猪的比例达到80%[6]。从数据上看,我国的应用程度较欧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

3.我国农业微生物领域的优势

目前,在微生物领域,我国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资源优势和一定的技术基础,其中,我国专利数量居世界首位,研究性论文发表数量居世界第二,保藏菌株总量居世界第四位。在资源保有量方面,我国自然微生物资源极为丰富,仅真菌一大类就多达10万种;已分离出来并应用于生产的细菌资源有200余种,放线菌资源为250余种;全国库藏农业微生物资源51万余株。在研究技术领域,截止到2021年12月,在Web of Science 数据库中,我国农业微生物领域发表的研究论文数量超过1.3万篇;近10年的技术专利占比超过了90%[17]。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具备了一定的研发基础优势,有助于微生物产业的发展。

(二)我国农业微生物领域面临的挑战

1.微生物资源壁垒明显,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菌株品种少

我国微生物资源丰富,资源保有量占世界总量的15%,而我国的专利菌株占比仅为3.3%,远远低于世界先进水平。同时,我国也是优质菌株需求大国,现有保藏的种质资源数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资源需求,需要以进口方式引入国外资源。例如,我国益生菌年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17%,然而优质菌种自主供给比例还不足10%;我国食用菌年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75%,但栽培食用菌的菌种却依靠进口国外厂商垄断的专利菌种[3]。因此,核心优质菌种的开发成为我国微生物产业发展的瓶颈。

2.农业微生物领域管理体系不完善,种质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我国农用微生物菌种保藏库有52家,总数不低,但区域分布不均匀,高度集中在北京地区[17]。据统计,有半数以上农用微生物资源分散在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实验室。由于保存环境参差不齐、保存质量标准不一,优质种质资源长期处于安全保藏保障能量不足的环境中。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熟的微生物资源管理保护体系,资源利用不充分,散失风险较高。亟需建立一套标准的保障体系,将分散资源进行规范地管理和高效地集成利用。

3.核心种质资源开发、选育、鉴评研究能力薄弱

我国生物资源多样,微生物自然资源丰富,但仍有大量微生物遗传资源没有被挖掘出来。目前我国保有的核心种质资源量相较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在于,微生物领域研究起步较晚,对微生物遗传资源的基础研究不足,对资源的分布、发展变化了解不深入,基础资料较匮乏[3]。近年来,我国将微生物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纳入国家战略,在资源挖掘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但选育技术及鉴评技术较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4.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基础研发投入不足

我国农业微生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等基础性研究部门,产业化研发平台的投入有限。虽然,社会资本已经进入该领域,但主要研发经费仍然以政府投资为主,缺乏市场机制动力源,这也是我国技术创新不足,产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因素。目前,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型生物研发生产企业在农业微生物市场占主导地位,我国急需微生物领域的“华为”,以改变基础研发投入不足的现状。

5.国内市场多为中小企业,产品推广转化率较低

随着人们对微生物了解的加深,众多投资者看到了农业微生物带来的巨大“能量”,市场上涌现了大批相关企业。目前,企业规模参差不齐,研发能力弱、成果转化实力较欠缺、经营种类集中在低端产品,普遍化、雷同化,针对性不强,缺少明星产品[2,11]。我国微生物企业缺少明星企业,除少数龙头企业外,大多数企业研发能力低、成果转化实力不足、经营种类少、生产规模小。

四、农业微生物产业发展策略

农业微生物产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新兴产业,也是急需拓展的重要领域,更是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在推动农业微生物产业发展策略方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从资源上,加大开发微生物资源力度

微生物产业发展的源头是微生物资源的开发。我国微生物自然资源丰富,提升本土资源发掘技术,强化优质菌种选育力度,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品种是提升产业发展的源动力。统筹现有农业微生物资源管理,集中力量,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从搜集、保存、培育、鉴定以及评价五方面加大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以满足产业发展的菌种资源需求。

(二)从技术上,加强基础科技创新

农业微生物产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需要多项基础学科融合创新。加强基础科技创新,把微生物产业技术创新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开展农业微生物产业的技术研究。

(三)从硬件上,加强平台设施建设

微生物资源是中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是发展谋划的重点任务,利用现代技术建立微生物资源数据库与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国家农业微生物菌种资源库建设,是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

我国在微生物领域的研究以前期基础研究和种质资源挖掘为主,中试环节薄弱,成果转化相对较低。大量实验数据表明,未经中试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30%,经过中试的转化率能够提升到80%,建立相匹配的中试车间,提升转化率,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综合统筹全国资源,建设一批符合微生物产业研发和应用的高标准研究中心、示范基地,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重要途径,通过“研产”结合的方式,提升微生物产品的市场比例,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从体系上,加强保障措施

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农业微生物产业,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管理方案能够减少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制定和完善我国农业微生物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注意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协定书》的相配套。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为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健全现有管理体系,完善专利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明确微生物种业发展、菌种资源管理、微生物安全等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种植资源开发程序,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程序,建设科学高效且相对完整的农业种质资源、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降低微生物种质资源流失风险,保障农业微生物相关工作开展的良性发展。

(五)从制度上,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在我国,高校及科研机构与市场及企业连接不够紧密,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科研成果服务地方经济力度欠缺。科研院所及高校过分强调学术价值,反而忽略了市场价值,导致科研人员科技研究理论成就高,但成果应用转化较低。一定程度上与现行的科技政策及管理制度有关,目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评价标准,重理论、轻应用,重研究、轻开发,在农业微生物领域更是如此。因此,完善现有的科研评价制度,引导、鼓励、科研人员参与技术成果应用,奖励参与企业技术瓶颈攻克、应用技术推广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重视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促进经济发展。

(六)从政策上,给予人才保障支持

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而人才是创新之根本。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建立人才自主培养机制、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是加速农业微生物产业化的重要措施。目前,北京已经先于其他地区于2019年11月发布的《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了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的奖励政策,调动了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保障支持[18]。

五、农业微生物科技创新示范区平台建设探索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创新科技农业领域的应用发展。由于我国资源分配不均衡,利用优势资源建设科技示范区是快速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科技创新示范区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聚集一批高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创新要素,形成创新研发生态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包括优化创新要素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及培养、加强成果转化与应用强化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地位。

(一)示范区具备资源优势

立足北京打造农业微生物科技创新示范区具备科技、人才、资源、政策等优势。北京作为科技创新中心,资源优势明显,在涉农资源方面,北京地区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菌种资源库、2个省部级菌种资源库,在京单位菌种总保有量超30万株,全国数量占比高达70%,且北京具有大量的科研机构、高校以及生物领域头部企业,具备成为示范区的外部条件。平谷区作为北京市的农业大区,有良好的农业发展基础。2022年,平谷区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4.7亿元,居生态涵养区首位。平谷区聚焦农业发展,推进科研、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等业态,构建农业发展全产业链。2021年,平谷区谋划打造“平谷农业中关村”战略布局,目标瞄准“高精尖”农业。2023年3月,平谷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建设农业微生物开放型科研平台开展相关部署工作,为构建新型研发平台奠定了基础。

(二)新型科研平台管理模式探索

1.新型研发平台的特点

建设开放性的新型科研平台为解决资源分布不均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新型科研平台区别于传统的研发机构,善于跟踪、解读和运用各级政策,功能更加多元化。采用开放式创新模式,建立融合“各家之长”的“三无”平台,即无行政级别、无固定编制、无固定财政经费支持。新型研发平台相较于传统科研院所,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中试环节和推广应用;相较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加容易实现政府监管和多方协同工作;相较于生产型企业,更加强调源头创新。

2.开展新型研发平台组织架构探索

新型研发平台可采取成立专家委员会及商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专家委员会由农业微生物领域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引领农业微生物领域前沿科技;组织攻克技术壁垒;研究新理论、新方法;负责学术资源配置;开展学术标准评价等开拓学术视野,丰富学术资源的相关工作。商业委员会由大型头部企业技术总监、市场总监组成,是打通传统研究院所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与企业产业化应用之间的桥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聚集现有平台、人才和政策优势,打造新型“金三角”模式的高效“孵化器”。商业委员会的成立能够有效改善技术团队在成果孵化方向的弱势,企业团队在技术上的弱势现状,能够集各家之长,促进科技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市场化。

3.开展新型研发平台激励制度探索

新型研发平台采用“研发+孵化+投资”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面向社会,提供中试放大、市场对接、媒体推广、项目路演等产业孵化服务。采用股权匹配的方式吸引企业实质性参与,对于成熟的项目,研发平台作为孵化器可以降低自己的股权比例,提高项目方(个人或企业)的股权比例;建设具备世界先进水平的实验室、中试车间,并依法、依规对外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高薪高酬、成果转化回报、股权激励等更加市场化的方式,面向全球招聘,选拔一批具有生物技术专业能力与产业发展管理能力,并且具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经验的国内外领军人才任项目经理,对接更大的市场,以快速实现产业化发展的目标。

新型科研平台的建设能够不仅能够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参与,还能够集聚高水平科研和生产力量,提升科技创新源动力,促进示范区产业经济发展,引领农业微生物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明玉,肖海峰.农业要素市场化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效应——兼议环境规制的调节作用[J/OL].中国生态农业学报(中英文):1-13[2024-03-18].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3.1432.s.20231025.1725.001.html.

[2]陆建中,林敏,邱德文.我国农业微生物产业发展战略与对策[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7(04):22-25.

[3]周杨,邓名荣,杜娟等.我国农业微生物产业发展研究[J].中国工程科学,2022,24(05):197-206.

[4]曹志强.自然界最基本循环和微生物农业[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1,26(05):570-576.

[5]杨爱华.微生物菌剂对粮油作物生长影响的研究[J].新农业,2021(11):12.

[6]刘艳新,刘占英,倪慧娟,等.微生物发酵饲料的研究进展与前景展望[J].饲料博览, 2017(2):8.

[7]历翔宇,肖更生,吴继军等.新型绿色农产品清洗减菌技术研究进展[J].食品研究与开发,2022,43(21):208-217.

[8]陈义群,董元华.土壤改良剂的研究与应用进展[J].生态环境,2008(03):1282-1289.

[9]王哲,屠春宝,王如月等.农业土壤环境污染及修复研究进展[J].农业与技术,2023,43(19):94-99.

[10]潘慧.省微生物研究所:高效利用微生物资源支撑农业可持续发展[J].广东科技,2021,30(09):21-24.

[11]杜娟,马连营,马爱进等.我国微生物产业发展战略研究[J].中国工程科学,2021,23(05):51-58.

[12]陈沫先,韦中,田亮等.合成微生物群落的构建与应用[J].科学通报,2021,66(03):273-283.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J].种业导刊,2020(02):21-22.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3-02-14(001).

[15]朱将伟.微生物及其相关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探讨[J].绿色科技,2020(24):231-232.

[16]傅晨野,李多,滕思远等.化肥配施复合微生物肥对大豆养分积累及产量和品质的影响[J/OL].大豆科学:1-18[2023-11-21].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23.1227.S.20231109.0927.002.html.

[17]顾金刚,马锐,李世贵等.农用微生物数据与资源关联应用研究[J].农业大数据学报,2020,2(04):38-46.

[18]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2020年7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J].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报,2020(04):82-85.